“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内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询 >> 立即咨询
恶意抢注商标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的形成。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我国商标申请量和保有量已经连续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由于商标审查期限长,在先的商标障碍多,致使正常的商标申请变得困难,由此影响到正常商标秩序的建立。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例如日本产业经济就曾公开发表言论职责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横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则专程赴华打击伪意大利品牌等。
一、法律依据(列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注册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很多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能会碰到“注册商标被认定为带有欺骗性而被驳回”的情况,这是什么原因呢?商标注册中的“带有欺骗性”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个人注册商标可通过找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如,智尚商标)进行商标申请,个人商标注册与企业商标注册唯一不同,就是申请材料不同。
问:申请商标注册什么时候缴纳费用? 答:商标注册规费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商标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
一、注册商标的流程 (1)首先我们要提前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 (2)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从而选择商标类别 (3)提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该商标是否被人注册,如果被注册了就要更改商标后再提交。没有注册即可提交注册申请;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有;自然人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和显著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