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人在印刷其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都必须出具《商标注册证》。因此,当《商标注册证》丢失后一定要申请补办,而在补办的过程中对于书件填写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信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个《商标注册证》。
6.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7.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由于商标业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以及商标补证业务书件填写的各种要求,用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先咨询获得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者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委托代理公司办理。
商标补证主要指《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并取得商标再次发出的《商标注册证》的程序。
企业购买后就可以直接投入使用,可以让商标快速发挥其价值。购买商标就可以帮助企业找到设计精美、贴合企业发展的商标,这类的商标在企业今后的营销活动中更具有优势。购买商标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建立品牌价值,从而打开市场。
商标可委托专业的商标交易代理机构(如,智尚商标)办理,买商标时需要注意近似商标是否一并转让、需做公证、是否重复转让、商标注册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等等。
商标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有两种途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和自己办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作出初步核准注册审定并予以发布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的申请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的3 个月内设定为商标的异议期。该异议期,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其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其目的在于,公开征询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给予注册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利益的机会,杜绝以后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的可能。
在日常生活中,商标抢注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商标抢注行为都属于非法。因此,一定要加强商标保护的意识。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商标抢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