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标转让”因花费的时间少,风险小以及赋予的价值高而逐渐被企业所接受甚至使用,商标转让也减轻了商标局关于商标注册审核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将有效的商标进行有序的运用,是一种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方式。但是商标转让也是有很大风险的。商标转让过程中,双方会遇到哪些风险吧。
首先对于转让方来说:
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对于受让方来说: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应作为合同附件。
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明,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对于双让方以及受让方两方面来说:
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应明确办理 商标转让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商标转让是一种流行的商标转让方式,注册商标转让有合同转让和继受转让两种形式,主要形式是合同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进行的注册商标转让,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进行的注册商标转让。继承转让是指法定继承人因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继承注册商标的方式。下面,跟随一起来看看 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失败的情况有哪些吧。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品牌就是市场竞争的根本。众所周知商标申请注册的时间比较长,但是有很多公司都着急使用商标,所以只能通过商标转让这个方式来获得商标权,但是在商标转让过程中,还会出现很多误区,那么,商标转让的几个误区,你了解吗?
在生活中,不懂商标转让的朋友可能觉得转让商标转让很简单,就是付钱,然后这个商标就是自己所有,其实这样想的话那就太过于简化了,真正的在进行转让的时候会有一些限制条件,还会有一些合同条款的约定,这样的一些约定是必不可少的,做出这样的限制或者是约定的话,可以避免以后出现纠纷。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商标转让,这三个方面要注意的问题。
新一期的知识分享时间到了!众所周知,在商标转让时,对于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一般不会予以核准,通常会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如果经过核准后,会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那么 商标转让中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呢?
商标是消费者用来辨别产品与他人产品的一种标示,企业是享有商标的专用权的,商标既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转给他人使用。商标转让是迅速获取商标的一种方式,所以企业通常都会选择该方式为自己的企业获取商标。那么,在金牌商标转让前,企业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众所周知,商标是可以转让的,商标转让是十分重要的,并且其作用影响着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是会存在某种情形导致商标转让无效,那究竟是在何种情形下可能导致商标转让无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