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
(1)可以通过商标使企业的产品即时获得消费者认知。产品本身的质量当然很重要,但若再有一个良好的商标做为指导,消费者就能很快的记住这个产品,也就更容易接受。
(2)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同样的产品,结合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带来比原来高的价格和高的销售额,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3)由商标授权者的巨型推广活动直接得益。商标授权者为了维持本商标的市场地位和知名度必须不断的培育商标角色,提醒消费者这些品牌商标的存在,更多的引起消费者的关注。这些商标的推广会直接给被授权商带来更好的销售业绩。
(4)获得零售商(销售渠道)即时的兴趣及接纳。简单易记的品牌商标会很容易进入分销渠道。被授权商借助授权品牌商标的力量可以迅速进入绵密的通路,更广泛的与消费者接触。
(5)可以最有效地取得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学习甚至改进其良好的经营模式来带动企业自有产品的发展。
在产品行销方面,搭配商标品牌授权还可以获得专业的业务团队辅导通路业务的拓展和经营;专业的行销团队规划全国性的品牌推广和广告宣传策略;专业的技术团队辅导商店的空间规划和专业技术问题的克服;专业的组训团队协助训练通路加盟者业务拓展,培训店务人员以呈现品牌素质等。
商标使用许可类型: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
驰名商标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势必就导致它的认定程序非常严格,到底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呢?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相比,优势在什么地方呢?相关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当需要注册的商标标样被占用或者有近似,可以通过申请商标撤三来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降低商标被驳回或者异议的机率。
很多企业或个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不经意间就会因为一些问题导致注册商标被商标局撤销。
商标权人避免商标“撤三”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留好商标使用的证据。